秦皇岛市2022年上半年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公示
根据《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筛查审核,现将我市医疗机构2021年12月1日-2022年5月31日前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,如有异议可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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